半岛365人才网——网上求职招聘的首选平台,让快乐生活轻松拥有!
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方式
 
求职专栏

招聘专栏

猎头服务

兼职频道

校园专区

就业指导

行业指南
  帐号: 密码: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求职宝典
弱势应届生如何打造强势简...
大学生求职该不该乱“出招...
求职,好心态真的很重要
又到一年毕业时 职场新人...
HR:面试中如何发现说谎...
应答有技巧 HR欣赏没商...
  更多>>>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行业指南
销售最重要的工作:广交朋...
如何在营销活动中巧用公关
大学生销售攻略
一年之计在于春 做个好规...
物流专业就业问题
青岛固定招聘会
  更多>>>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职场快讯
新人入职 注意五不要
保持职场好心态的经典五部...
职场:工作中八大最易被淘...
职场人须具备的心理资本
专家:大学生实习先学职场...
职场新人五种“花草”做不...
  更多>>>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劳动与法
职场新人切勿糊涂入职
新劳动法考验大学生就业力
试用期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...
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...
找工作 求职 务必躲开5...
用工1年内 试用期不得超...
  更多>>>
  求职宝典
外聘人员怎样获劳动法保护?
来自:人力资源服务网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07-12-04
 读者高小姐来信说: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三年多了,企业有300多人,但公司一直没有和我们签合同,说属外聘人员(外聘10个人),所以我们什么福利都没有,我们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假如辞退我们而且又不发完工资给我们,那我们怎么办?因为我们在这里没有档案,劳动局会来帮我们吗?

专家解答:单位所称“外聘人员”并非劳动法专业术语,并不表示劳动者不受劳动法保护。事实上,劳动者是否受劳动法规保护,只有一个标准: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,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,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。如果符合这一标准,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也可以认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(事实劳动关系),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按照劳动法规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。

因此,高小姐所提的工资发放、福利待遇问题都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,与自己是否为“外聘人员”或者是否有档案并无直接关系,只要和工作单位形成劳动关系,如果发生劳动争议,可以在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。
 
青岛晨之晖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半岛365人才网 青岛宝通胶带有限公司 晨之晖鲜花网 崂山绿茶
青岛人才网 | 即墨人才网 | 济南人才网 | 淄博人才网 | 枣庄人才网 | 东营人才网 | 烟台人才网 | 潍坊人才网 | 济宁人才网 | 泰安人才网 | 威海人才网 | 日照人才网 | 莱芜人才网 | 临沂人才网 | 德州人才网 | 聊城人才网 | 滨州人才网 | 菏泽人才网|
关于半岛人才网  |   服务协议 |   会员服务 |   法律声明  |   资费标准  |   友情链接  |   合作伙伴  |   联系我们

半岛365人才网全国客服电话:0532-81723333 81723000

招聘电话:0532-81723288 E-mail:alibabahr@bandao365.net

半岛365人才网版权所有1999-2010  未经半岛365人才网同意,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

           鲁ICP备05039875